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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1 / 2)





  但这还是他最喜欢的伴侣。

  当他打开了窗户时,不免望着窗外葱郁的花园,晚香玉的气味随风飘入。他闭上了眼睛,用嗅觉却感受这一切,却又如同试香那瓶“月光泳池”一样,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

  是什么呢?

  刘易斯打开了门户,慢悠悠地顺着橡木楼梯一步步往下。

  莲子姐正在厅堂掸扫灰尘,回头给了他一个微笑:“怎么啦,少爷仔?”

  “少爷仔”,这是家里老佣人对刘易斯一致的称谓。

  如果说小时候这样称呼还算可爱,长大了就稍显尴尬了。

  可是这班看着刘易斯长大的老佣人们并不觉得不妥,好像他们没看出来当初粉雕玉琢的小男娃已经长成了儒雅翩翩的大男人了一样。

  刘易斯看莲子姐,也并不把她当成一个身份比自己低的女佣。恰恰相反,他认为莲子姐是一个值得尊敬的长辈。

  “家里很安静。”刘易斯对莲子姐说。

  莲子姐笑着答:“是呢,老爷子生气,跑去海南岛了。”

  “什么?”刘易斯倒有些意外,“是哥哥做了什么吗?”

  刘易斯的第一反应真实有趣。

  如果是面对旁人的话,刘易斯一定会说“是什么惹父亲生气了”。只有面对老佣人的时候,刘易斯才能说出这么直白的问句。

  莲子姐也笑了:“是啊!可不是就是你哥!”

  刘易斯便又说:“到底是什么事?”

  莲子姐答:“大少爷嫌家里的鹦鹉太多,吵死人了,便做主将老爷的棕榈鹦鹉送人了。”

  刘易斯一怔。

  要是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刘易斯一定觉得大哥做得不地道,可偏偏发生在老刘身上,刘易斯竟有一丝不道德的幸灾乐祸。

  从小到大,老刘不知多少次凭着一己的喜怒随意将这两兄弟珍视的东西送人、甚至扔掉了。

  刘易斯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瑞士的度假屋。白家的太太带着两个孩子来做客。白家的小女儿叫做白纨绮,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跑到了二楼的游戏屋,看到了放在那儿的一个熊玩偶,拿了起来,死不肯撒手。

  白太太笑笑,说:“这个玩偶太漂亮了,我女儿多少美丽的玩偶都看不上,偏偏对这个不撒手!说到底,还是你们家的东西好。”

  刘易斯一怔,呆呆看着母亲兰伯特。

  兰伯特便笑答:“不是什么特别好的东西,这是我手织的,给小易的圣诞礼物。”

  白太太闻言,也就打消了帮女儿讨要玩偶的念头,只对白纨绮说:“纨绮,这是哥哥的东西,不可以拿走哦!”

  白纨绮却哇哇大哭。

  此时,老刘感到烦厌,便扬起笑脸说:“女娃娃喜欢就拿去吧。咱们家这种东西多得是。”

  白纨绮心满意足地抱着熊玩偶走了。

  刘易斯就这样安静地看着。

  白太太略带抱歉地笑着,又说:“这不好吧?”

  老刘却说:“易斯啊已经十三岁了,是个大男孩了,根本都不玩这些东西了,扔了也可惜。送给妹妹正好。”

  刘易斯却听到自己的心在叫喊,顽劣得像个孩童。

  可是他看起来依旧温驯安静。

  临睡之前,莲子姐为刘易斯盖上被子,问他:“少爷仔,你有什么圣诞愿望呢?”

  刘易斯沉默了一阵,说:“我想要一个熊玩偶。”

  莲子姐怔了一下,温柔地抚摸刘易斯的额头:“你会有的,像你这么好的孩子。”

  刘易斯忽然想起老刘那一句“易斯已经十三岁了,是个大男孩了”。

  窗户外紧紧地刮着风,雪如同飞絮。

  度假屋这儿算得上与世隔绝,唯一的熊玩偶被拿走了。

  刘易斯想着,今年的圣诞愿望应该不能实现了吧!

  不过没关系,他已经十三岁了,是个大男孩了。

  却是在圣诞前夜,刘修斯抱着熊玩偶出现,告诉他:“听说你想要熊玩偶?”

  “你会一直抱着它睡觉吗,小易?”

  会的,我会的。

  刘易斯微微眯着眼,陷入了那一片冷冽的、被冰雪覆盖的回忆之中。

  莲子姐的声音再次将他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莲子姐一边弯腰收拾桌面,一边说:“大少爷说要将棕榈鹦鹉送给别人。反正我们家多得是呢!结果,棕榈鹦鹉送人的前一天,老爷就生了大气,说‘哪有儿子作老子的主的’,竟然将棕榈鹦鹉摔死了!”

  刘易斯闻言大惊:“真的?”